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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修改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》征集意见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京华时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9-20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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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》的核心在于品牌授权,由此造成汽车厂商与经销商地位严重不对等。赋予了厂家对销售的高度控制权,把本该由市场来调控的自由竞争环境变成了由厂家认可方能实施的“准行政管理机制”。一位汽车市场的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本身就违背了“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”的自然法则,阻碍了汽车流通和服务领域应有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,这也是目前国内4S店泛滥的结果,也是家电行业中“国美”、“苏宁”不会在汽车行业出现的原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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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ylajie 责任编辑:ylajie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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